平罗县作为全国首个集成农村改革试点县,通过多领域协同、制度衔接和政策叠加,形成了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核心、集体经济壮大和城乡融合为支撑的系统集成改革模式。
土地制度与产权改革的协同推进。完成农村“房地一体”不动产确权登记等13项产权颁证,确权率达96%,明确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等权能边界,为流转、抵押、退出提供法律基础。清产核资并量化集体资产5.58亿元,明确成员股占比85%,累计分红1760万元,通过股权抵押、流转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。
集体经济与联农带农机制的系统构建。探索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,推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“4343”入市模式,累计入市土地170宗1640.88亩,收益1.22亿元,村集体分享80%用于分红和产业项目。推广“国有企业+村集体+农户”模式,建立“保底收益+按股分红+二次返利”机制,实现2500亩村集体土地入股企业合作联营。
制度创新与经验推广的系统设计。出台《农村集体土地规范管理指导意见》等123个文件,明确土地流转准入、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,要求按照每亩30%-50%的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,并通过“五方联审”机制确保资金安全。土地入市收益优先用于仓储物流、加工厂等产业项目,依托项目周边村民实现了在“家门口”就业。推进“一块田”改革,整合零散耕地13.85万亩,降低耕种成本60-80元/亩,推动规模化经营。通过“空心村”整治腾退建设用地近3000亩,复垦耕地1325亩,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新产业导入。